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0285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城区供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金额:政府付费净现值278122.09万元。
2、成交单位信息:
联合体牵头单位
供应商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
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名称:三峡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东街25号院1号楼5层512室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218号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名称: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资质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名称: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
供应商名称: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五福路78号四唯街办事处201办公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谈业文、季冬、王明忠、吴显福、胡厚明、夏静芳、李春丽、葛良武、许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和长安路交口建设大厦20楼。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联系人:张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和长安路交口建设大厦20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定安路55号徐汇万科中心A座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响应情况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5、采购需求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