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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出炉

   2021-09-25 中国建材报 央视杨洸780

准确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点,大力优化能源结构、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抓好交通和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强化重大科技攻关、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加快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等已逐渐成为行业共识,但仍有一些工作需要持续深入推进。

近日,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可以看出,在降低能耗强度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个省(区)今年上半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为一级预警;浙江、河南、甘肃、四川、安徽、贵州、山西、黑龙江、辽宁、江西10个省今年上半年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到进度要求,为二级预警;上海、重庆、北京、天津、湖南、山东、吉林、海南、湖北、河北、内蒙古11个省(区、市)为三级预警;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云南、江苏、湖北8个省(区)为一级预警;新疆、陕西、浙江、四川、安徽5个省(区)为二级预警;河南、甘肃、贵州、山西、黑龙江、辽宁、江西、上海、重庆、北京、天津、湖南、山东、吉林、海南、河北、内蒙古17个省(区、市)为三级预警。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做好能耗双控工作,对当地水泥企业实施限产要求。其中,水泥行业9月份产量,不得超过今年上半年平均月产量的40%;9月份用电负荷,不超过今年上半年的平均月负荷的40%。云南省也于近日发布《关于坚决做好能耗双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9月份水泥产量在8月份产量基础上压减80%以上,10月至12月全部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时间不少于40天。

重庆市提出,实施4项制度,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包括严格目标责任制度,压实行业地区主体责任;强化节能审查制度,控制能耗不合理增长;探索能耗平衡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用能事中事后监管等;四川省表示,要加强能耗双控,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和监督检查等。吉林省提出要聚焦重点领域,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并指出注重统筹规划,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提升能效水平;强化节能监管,严格落实审查制度;突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较低。以更大力度实施节能降耗,不断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有利于缓解能源供应保障压力,以较低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较快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可避免透支未来的战略资源、环境空间和发展潜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是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领域,其中工业领域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60%左右。要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离不开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的强化和完善。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并适当增加管理弹性,差别化分解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同时,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推动能源要素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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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注:1.西藏自治区数据暂缺,不纳入预警范围,地区排序的依据为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率。
2.红色为一级预警,表示形势十分严峻;橙色为二级预警,表示形势比较严峻;绿色为三级预警,表示进展总体顺利。

国家发展改革委:增加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推进能耗双控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17日)就《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了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措施。

一、对国家重大项目实行能耗统筹

近年来,根据产业发展等需要,国家布局了一批关系国计民生和发展未来的重大项目,相关项目能耗量巨大,成为所在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难点。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方案》规定对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重大项目,将按照“央地共担”原则,在能耗双控考核中对项目能耗量实行一定幅度减免。
二、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十四五”时期,各地区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数量多、新增能耗量大,严重影响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成为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省(区、市)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分类处置,并以新增能耗5万吨标准煤为界限,国家、地方分级加强管理。通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倒逼地方转方式、调结构,腾出用能空间,这也是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重要手段。

三、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

考虑到未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迎来高比例、大规模发展,结合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中,对超额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地区按规定抵扣相关能耗量,形成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消纳。

四、鼓励地方超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方案》坚持能耗强度优先,也围绕这一指标设计了总量的弹性管理措施,即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国家下达激励目标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将免于考核。

五、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

在完善能耗双控制度过程中,我们高度关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结合市场化改革要求和“十三五”用能权交易试点开展情况,提出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跨地区交易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及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流动和集聚。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在能耗双控制度实施过程中,将推出和完善三项重要的管理措施。

一、推动地方实行用能预算管理

“十四五”时期,全国和各地区新增用能空间普遍较为紧张,各地区必须加大存量挖潜力度,统筹用好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增量指标和挖潜腾出的用能指标。将通过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等措施,推动地方更为精准地掌握本地区用能情况,并据此优化能源要素配置,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及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和项目,加快转向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

针对当前部分地方节能审查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强化节能审查制度,作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同时,结合能耗双控目标进展情况,强化有关工作要求,对于未达到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切实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三、完善能耗双控考核制度

根据完善能耗双控制度的新举措、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后续,我们将按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原则要求,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特别是进一步加大能耗强度降低指标的考核权重,并合理设置能源消费总量指标的考核权重等。同时,我们还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对地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源要素优化配置等方面的考核,确保工作措施到位、政策力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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