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现一期工程提标改造、对现二期工程提标改造、新建污泥深度处理系统。本项目工程规模20万m3/d,将牡丹江污水处理厂现出水标准由国家一级B提升至一级A,尾水排至北安河,最后汇入牡丹江。
项目公司将对纳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污水设施、设备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对于设施、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项目公司应进行处理并运送至政府方指定地点,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大中修及设备重置。项目公司应按照设备的生命周期在项目合作期内合理安排设备大修与重置,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持续运转。
源药剂费成本。社会资本方在投标阶段暂不考虑碳源药剂费成本进行报价。运营过程项目公司根据碳源药剂费投加情况上报实施机构,经过认定后由实施机构向项目公司支付碳源药剂成本补偿费。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设定约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如建设期延长或缩短,则合作期限相应调整,运营期保持不变。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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