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邯宝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炉煤气脱硫系统增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M1300000782002161001A009924
招标内容:
邯宝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炉煤气脱硫系统增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宝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炉煤气脱硫系统增容项目(二次)已由邯郸市复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复发改备字〔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现有真空碳酸钾脱硫装置后新建一套煤气处理量为11万Nm3/h的一塔式碱法脱硫装置,将煤气中的H2S含量由1000mg/m3降至20mg/m3以下,同时对现有脱硫系统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2.2招标范围:邯宝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焦炉煤气脱硫系统增容项目(二次)的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金及资信能力;同时具备冶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相近规模的焦化煤气脱硫项目业绩,且稳定达标运行(参标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施工、完工合同,同时提供相关业主单位稳定运行证明)
3.1.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具有良好的银行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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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5 00:00至2021-06-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